★☆新北市立三峽幼兒園★☆重要公告

👉👉(公告)新北市立三峽幼兒園112學年度 4-5歲班缺額登記(龍埔分班)

2020年1月21日 星期二

新北市109學年度未足齡兒童申請資賦優異提早入學鑑定實施計畫



新北市109學年度未足齡兒童申請資賦優異提早入學鑑定實施計畫
1.申請對象:設籍本市(須有家長或監護人至少一人共同設籍)年滿5足歲(民國103年9月2日至104年9月1日出生)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者。

2.申請日期

初選評量:109年2月19日(星期三)至109年2月20日(星期四)。

複選評量:109年3月25日(星期三)。

3.申請地點:

初選評量:依兒童戶籍所在行政區劃分之初選評量受理申請學校。(參閱實施計畫附件3)

複選評量:依初選評量結果通知單載明之分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學校。

4.辦理程序採多元多階方式:家長或監護人完成申請手續後,通過初選評量者由本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通知複選評量事宜,複選評量達鑑定標準者,由本市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小組(以下簡稱資優鑑定工作小組)審議核定後,核發「資賦優異提早入學資格證明書」及審議結果書面通知。

5.就學安置:

(1)家長須依規定日期至戶籍所屬學區學校辦理報到,逾期視同放棄入學資格;審議通過之學生依據「新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作業要點」辦理。

(2)若欲以提早入學方式進入新北市私立小學就讀,家長仍需至各指定之國民小學申請,依本實施計畫規定程序辦理鑑定後,持本市資優鑑定工作小組核發之證明,向私立小學申請入學。

(3)獲准入學者,視同足齡兒童入學,學校依本市適齡兒童入學辦法同適齡兒童依常態編班方式入班;學生接受入學安置1學期內若有適應不良情形,家長得向學校提出申請,經審議通過後報本府教育局核備,得俟足齡後再依規定辦理入學。